1、 夫妻双方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独生子女证。
2、 夫妻双方父母户口本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。
3、 如已生育的一孩已办理独生子女证,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并填写
(停止独生子女待遇登记表并将已享受独生子女费用上缴国库)
4、 到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单位所辖街道领取并填写生育证申请审批表。
5、 夫妻(与第一子女)2寸合影照片3张。
6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(每份各3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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